不满足新的农药经营细则,以后就别在山东开店了
今年以来,随着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的颁布,我国农药管理越发严格,为了保障农药经营安全,我国各地对农资人员的培训也纷纷展开,山东省更是在近日出台了《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
“农药经营人员需有2年以上从事农学、植保、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,营业场所、仓储场所面积必须分别达到30平方米、50平方米以上”这是山东省农业厅近日出台的《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细则”)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、受理、审查、许可证核发等程序和流程中的明确规定。
山东省是我国重要的农药大省,农资经销商数千家,从事农药零售的工作人员数万人,经营水平参差不齐。如按细则严格执行,仅从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面积条件,将会有1/2以上的零售店将被取消农药经营资格。如果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也推广这种方式,这将意味着有不少的农药零售店将被“扫地出门”。为此,行业人士建议,对从业人员的资历可以严格要求,但对经营场所等一些硬件设施的条件还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设定,不能搞一“刀切”,以利于农业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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